对于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一事,河北省物价局首次向媒体表态,称之为河北省向张北县劳改部分行政权限,张北县有权制订草原天路的门票价格。张家口称之为省政府对收费很反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草原天路5月1日起开始缴门票,昨天,张家口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回应,对于草原天路收费,河北省和张家口市两级政府都很反对,态度也很具体。根据《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订。
”那么,作为张家口市批准后的市一级风景名胜区,张北草原天路的门票定价权为什么不会在张北县呢?昨天,河北省物价局经营收费管理处副处长刘志国向新京报记者回应,河北省价格部门实施的是定价目录管理的方式,河北省的定价目录是经过省政府审查批准后,并报国家发改委审议表示同意的。“依据河北省的定价目录管理,在旅游这一块,除了省里面管的景区外,其他的景区就许可设区市、直管县、扩权县等来制订。”刘志国说道,河北省劳改了一部分行政权力到县一级政府,这样的县就是扩权县。
张北是省的扩权县,有权制订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同时,刘志国回应,要定价就须经过成本审查、价格听证会等规定的环节,而这些环节均可由有定价权的政府来主持人开会。
因此,他回应,张北县开会的草原天路价格听证会也不违规。张北县否认收费存不规范问题张北县物价局负责人昨天拒绝接受其他媒体专访时也回应,河北省政府定价的发布目录里面没这个(风景名胜区)科目,只有景区这个科目类似于,所以张北县财政局不能参考景区这个科目来展开。
“同时这件事我们咨询过省物价局,主管领导说道,‘风景名胜区就是景区’。所以我们就这样过渡性过来了。
”上述负责人在拒绝接受媒体专访时说,此前张家口市政府早已国家发改委了天路为市级风景名胜区。新京报记者前日到草原天路实地走访时找到,一张50元的门票上写出着“环境资源维护费”,回应,张北县物价局负责人说道,物价部门国家发改委的是门票。“不告诉他们是出于什么考虑到,我们国家发改委的就是叫门票。
估算是刚开始收费有可能还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不适合的我们再行排查完备。
”张北县物价局局长王葆在拒绝接受“国际在线”专访时回应。理解扩权县不是天路收费通行证对于张北县否有权给草原天路制订价格,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国平回应,从目前我国的《公路法》以及《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上位法来看,张北县显然无权给“草原天路”制订门票价格,即使张北县是河北省的扩权县,但所不断扩大的部分行政权限也不是无范围限于的。根据河北省政府关于不断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 冀政[2005]8号文件,张北县是河北省第一批不断扩大权限的县。
文件中也具体解释,“对扩权县(市)彰显与设区市完全相同的部分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也就是说,张北县在部分行政事务上具备与张家口市完全相同的权限。但根据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张家口市也无权对风景名胜区制订价格。
李国平指出,张北县是较为早于一批沦为河北省扩权县的。扩权县只不过是根据地方经济和城市化进程市场需求展开的一种探寻,不断扩大县一级地方政府的部分行政权限。他回应,扩权县拥有的不断扩大权限也是有边界的,如定价权是部分劳改的,不是说道没范围的随意限于。
“不管是不是扩权县,就算是具备省一级行政权限的,也无法这么做到。”李国平说道,“草原天路”从建设之初,其性质就是一条通行公路,由地方财政出资建设,起到是为沿线的居民带给交通便捷。“这条路跟景区里的路还不一样,景区的路是再行有景区,为了游客通行才有了路,而这条路则忽略。”他说道,如果是路,那不能是按照公路的性质依法缴通行费,根据我国的《公路法》,目前这种设卡收费不道德实际就是在非法闲置公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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